【导语】:芜湖职工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未办理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到外地就医,必须办理转诊手续,由本市三级以上医院或市属专科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转诊意见,并经转诊医院审核,报市医保中心核准后,方可转外就医。
未办理转外手续的非急诊住院治疗,经治医院是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按视同转外办理,个人先支付30%后,再按我市住院比例报销。
目前,我市已参与全国联网结算,南京军区总医院也是联网结算医院。在你到医保中心办理转外手续,请携带社保卡,我们将为你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你可在该院持卡住院医疗,直接结算。如未能持卡直接结算,可到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需提供社保卡、加盖医院章的出院小结(复印件)、费用清单(原件、盖章)、发票。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如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12333、3991307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芜湖医保咨询电话及医保参保、缴费、查询及报销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