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残疾人群体怎么交纳社保呢?又按什么标准缴纳呢?了解一下。
根据芜湖市2015【57】号文《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八条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目前,芜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针对二级以上的残疾人按照每年每人100元标准代缴。
比如办理十三档3000元/年: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并且要求缴费档次为十三档3000元/年(区政府按每年100元为参保居民代缴,本人每年只需要缴纳差额2900元即可)。由于缴费是根据政策开始时缴费,并且要求参保人员需年满16周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按年缴费,直至参保居民到达退休年龄(目前男女参保居民均为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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