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芜湖南陵县解除收养关系如何办理?本地宝小编整理的办事指南可供参考,希望对大家办事有用,提高办事效率。
办理条件
《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章
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申请 原件
收养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 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线上在易户网申请;线下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申请;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受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3、审核:
(1)社会事务科收到申请后受理审查,给出审查意见。(时限 30 个工作日)
(2);(时限 20 个工作日)
4、审批:县民政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给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5、办结:解除收养关系,归档。;(时限 10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南陵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咨询电话:0553-68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