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芜湖市经开区将实施20项民生工程政策任务,快跟芜湖本地宝(微信公众号:wuhubdb)一起了解下吧。
【保障范围】
①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
②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失踪、弃养或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④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保障标准】
根据安置养育类型,2017年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
【申请程序】
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1)申请。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①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②孤儿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③孤儿本人近期免冠照片;④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审核。各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区社会事业局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审批。区社会事业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自提出申请之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责任单位: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咨询电话:5843045
龙山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5312676
万春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829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