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芜湖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公司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具体详见正文。
一、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停止发放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二、产假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60=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
(五)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
(六)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
(七)《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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