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2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度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调整信息。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核定:
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芜湖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3084元测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0771元(83084元÷12月×3倍),若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771元时,缴存单位应以20771元作为缴存基数上限,较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限19540元增加1231元;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4986元(20771元×12%×2),较2020年度月缴存额上限4690元增加296元。
2、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的核定:
若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芜湖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时,缴存单位应以1380元作为缴存基数下限核定2021年度职工缴存基数;2021年度月缴存额下限为138元(1380元×5%×2),与2020年度下限相同。
3、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5%-12%,下限不得低于5%,上限不得高于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此次调整以网上办理为主,具体可登录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汇缴专栏查阅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芜湖公积金办事指南,包括缴存、查询、提取、贷款及商转公转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