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关于支持大学生来繁昌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明确给予大学生返乡就业补贴,分别给予符合条件的每人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的返乡就业补贴。
一、返乡就业补贴政策
根据《关于支持大学生来繁昌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明确给予大学生返乡就业补贴:
对与繁昌区中小微工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稳定就业满6个月及以上,经认定为繁昌籍返乡就业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等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的返乡就业补贴。其中:稳定就业满1年的按最高标准发放补贴;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分别按5000元、4000元、2500元、1500元标准发放补贴。每位返乡就业人员可享受一次返乡就业补贴,按稳定就业时间最长时限标准发放。
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3年;对特殊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相关支持;本政策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返乡就业补贴申领细则
(一)申领对象
返乡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1.按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中职、高中)(含技工或中层以上管理和技术人员) 初中及以下(含普工)学历层次,分别给予每人 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的返乡就业补贴。其中:稳定就业满1年的按最高标准发放补贴;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分别按5000元、4000元、2500元、1500元标准发放补贴。
2.每位返乡就业人员可享受一次返乡就业补贴,按稳定就业时间最长时限标准发放。
(三)补贴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后返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与繁昌区中小微工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稳定就业满6个月(含)以上。
(四)申领程序
1.申请人向繁昌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咨询电话:7852472),提交以下材料:
(1)《繁昌区返乡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返乡就业前6个月及以上的区外参保记录或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部队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凭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返乡就业前在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就学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等相关材料;
(3)用工备案劳动合同;
(4)户口簿复印件;
(5)2021年1月1日后在我区新参加或外地转入我区中小微工业企业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2.由区人社部门统一审核,审核工作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无误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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