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芜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可以!2023年6月1日起,在芜湖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提取额度
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公积金贷款额度的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芜湖公积金办事指南,包括缴存、查询、提取、贷款及商转公转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