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芜湖执行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符合条件并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惠居贷款。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贷款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违约记录2次(含)以下;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月还款额低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50%;
4、申请人有合法的自住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行为;
5、有规范格式的网上备案合同,购买的住房能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
三、执行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惠居贷款】可获芜湖各类不同人群惠居贷款政策(贷款额度·利率·年限等),网点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