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发布,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二孩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三孩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芜湖二孩三孩补贴政策
一、资格认定标准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合法生育的子女首次在本市落户。
(二)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生育,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补贴标准
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 2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
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子女出生两年内申报育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下同)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确认。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实际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乡镇(街道)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生育情况进行核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生育情况进行审核指导。
(二)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初次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芜湖市一次性育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