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贴有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2、电子数字信息照片。
3、交验身份证件 (未满16周岁的除外)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6、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温馨提示:
1、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通行证30元/本;签注15元/次;80元/多次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