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月31日(除夕)零时至2月6日(正月初六)二十四时,无为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加价标准为3元/车次。
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好满足春节期间市民交通出行需要,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指导意见和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芜发改价格〔2022〕4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无为市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加价收费标准。
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3元/车次,加价时间为1月31日(除夕)零时至2月6日(正月初六)二十四时(共7天)。
二、做好政策宣传及价格公示工作。
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加价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出租汽车公司要通过出租车信息化终端设备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经营者应在营运中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市交通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的监管工作,对在春节期间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春节】可获芜湖春节活动清单(景区活动+文体场馆+烟花秀+灯会庙会)、游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