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12日,芜湖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完善市区安置房交易税收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芜湖安置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款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
安置房的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款:
①、契税:3%(买方承担)
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购买三套(含)以上住房和非住房以及单位购买房屋等交易类型,按3%税率缴纳。
②、增值税及附加税:5.3%(超过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卖方承担)
③、土地增值税:清算征收(个人出售住宅免征)(卖方承担)
④、个人所得税:全额*1%或增值*20%(个人出售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是免征)(卖方承担)
⑤、合同印花税:0.05%(个人出售或购买住宅免征)(双方各自承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安置房税收补贴】可获芜湖安置房税收财政补助政策及芜湖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