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市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模式是什么?芜湖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芜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10号令)规定,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模式为: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每年分级审核辖区内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分级征收或由财政部门代扣。 企业类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分级征收的原则负责征收。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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