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对象
1.男性: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 18 周岁的本省户籍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可申请登记
2.女性:根据军队需要进行兵役登记,无强制登记要求
3.特殊补充: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学、就业、居住的,应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外省户籍在本省就学、就业、居住的,可在本省登记;经登记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录入预备役兵员信息
登记方法
1.线上登记(首选):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写信息,完成实名注册、信息填报、提交确认,生成兵役登记凭证
2.线下登记: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办理;本人不便办理的,可委托亲属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持双方身份证明
3.协助登记:乡镇(街道)人武部、村(社区)委会会主动提醒适龄公民登记,对未按时登记的上门督促;学校协助组织适龄学生完成登记
4.登记核验:登记后生成《兵役登记证》,可线上下载或线下领取,作为适龄公民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凭证
征兵流程
全省统一征兵流程,芜湖市严格遵照执行,分 2 个批次(上半年、下半年),全程闭环:
1.征兵报名:适龄公民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可选上半年(春季)、下半年(秋季)应征,提交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
2.初检初审:乡镇(街道)人武部组织初检(身高、体重、视力等基础项目)、初审(身份、学历、政治面貌等),筛选合格人员上报县级征兵办
3.体格检查:县级征兵办组织合格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体检,严格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本人,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仅限 1 次)
4.政治考核:由县级征兵办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实施,核查个人身份、政治面貌、遵纪守法、家庭背景等,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为合格
5.役前教育: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开展不少于 7 天的役前教育训练,考察适应能力、思想觉悟,淘汰不合格人员
6.审批定兵:县级征兵办按量化排序规则择优定兵,优先征集大学生毕业生、烈士子女等重点对象,定兵结果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7.批准入伍: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征兵办出具《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明确入伍时间、部队去向
8.交接起运:县级征兵办与接兵部队完成交接,组织新兵起运,送达指定部队
法律责任
1.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本县(市、区)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新兵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依法予以处理;被军队除名的,并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处以罚款。
联系方式
芜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3808122
无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6322069
南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6823813
镜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3808271
鸠江区(含芜湖经开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5870644
弋江区(含三山经开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4823509
湾沚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8811125
繁昌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79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