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终于敲定!《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不能!根据《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禁止事项
1、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违反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2、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或者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室外公共场所。违反则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3、禁止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饲养犬只。
4、禁止占用楼顶、楼道、电梯间等建筑物共有部分饲养犬只。违反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5、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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