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陵县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烟花爆竹禁燃提醒,明确南陵县禁放区域,希望广大群众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2年春节将至,为努力给全县广大群众营造文明环保的城市环境,度过祥和欢乐的春节。根据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城区东至205国道、南至花山西路、燕山路、周瑜大道(由花山西路向东经洪湖路到燕山路由秋浦大道至周瑜大道)、西至清浦路、北至芙蓉峰路、云谷路、老216省道及籍山大道(东起芙蓉峰路至云谷路沿后港河到太白大道经老216省道沿西溪路到籍山大道)、经济开发区全部区域、籍山镇阳光小区、工山镇戴塘小区、家发镇滨玉新村,上述区域以路为界的一律向外延伸50米为我县禁放区域。请广大群众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广大群众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南陵。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群众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群众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的美丽南陵,真诚希望广大群众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文明南陵增光添彩。
最后,在此给您拜个早年,衷心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新年快乐!
南陵县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放】可获芜湖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各区县禁放区域·时间·违规燃放处罚,举报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