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注意啦,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违反者会有处罚!具体哪些路段,小编为你介绍!
关于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的公告
为提高繁昌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依法严管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及时解决路段交通拥挤问题,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繁昌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实行禁止车辆停放(施划停车泊位除外),具体点位现公告如下:
以下为禁止停放路段:
1、马仁山路:繁阳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至龙亭东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路段
2、迎春西路:金峨路与迎春路交叉口至迎春西路与红花山路交叉口路段
3、峨溪北路:峨溪北路与安定西路交叉口至峨溪北路与繁阳大道交叉口路段(部分路段已公告)
4、安定西路:安定西路与峨溪北路交叉口至安定西路与迎春路交叉口路段;安定西路与峨溪北路交叉口至安定西路与红花山路交叉口路段;
5、春谷路:春谷路与安定西路交叉口至春谷路与渡江大道交叉口路段(部分路段已公告)
6、金峨路:金峨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至金峨路与安定西路交叉口路段(部分路段已公告)
7、峨溪南路:峨溪南路与沿河北路交叉口至峨溪南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路段
8、龙亭路:龙亭中路与峨溪北路交叉口至龙亭东路与浮峨路交叉口路段,龙亭路包括龙亭东路和龙亭中路
9、富鑫路:富鑫路与峨溪北路交叉口至富鑫路与华阳中路交叉口路段
自2019 年 10 月 1 日零时起,机动车在上述路段临时、长时停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予以一次记 3 分,罚款 20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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